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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开展综合医疗机构结核病督导工作

2016-07-12

  根据《莱州市2016年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要求,结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关于开展结核病重点工作检查的通知》(国卫疾控结防便函[2016]102号)文件要求,7月4日莱州市卫计局组织市慢性病防治院有关人员对辖区综合医疗机构肺结核诊断、网络报告、转诊、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质量等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督导显示,市区内四家综合医疗机构均按要求开展了结核病归口管理工作,辖区各医疗机构结核病防治工作均建有管理体系;肺结核诊断和转诊的流程比较清晰;结核病人网上直报及时;门诊、放射科和检验科有传染病登记本;肺结核传染病报卡大部分医院信息填写完整。督导中也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一些单位结核病管理制度不健全,资料不完善。检查人员均现场给予指导,提出了整改建议。

  此次督导加强了我市综合医疗机构肺结核病人发现、报告、转诊等工作,对进一步加强我市结核病控制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山东莱州市慢性病防治院 郑 亮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