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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卫组织关于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国际卫生条例》突发事件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的声明

2014-10-17

  2014101 

  总干事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召集的关于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突发事件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926日至930日以电讯方式举行,参加者为突发事件委员会成员和顾问。 

  世卫组织秘书处提供了流行病学和科学进展方面的最新情况和评估结果,包括说明了最近报告发生的病例情况和传播方式。伊朗和沙特阿拉伯报告了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最新情况及所做评估,包括在落实突发事件委员会临时建议方面所取得的进展。 

  委员会指出:(i)已经为加强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做出了很大努力,自《国际卫生条例》突发事件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来已经出现流行病学情况变化;(ii)病例数自今年4月出现急剧增加以来已经有所下降,继续出现散发病例且没有证据表明社区存在持续性人际间传播;(iii)尽管卫生保健机构依然出现小型聚集性病例传播情况,但总体而言病毒传播似已得到控制;(iv)为减少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国际传播而开展的活动似具效果;(v)目前的数据提示,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的传播可为季节性,预计明年春天会有急剧上升情况。 

  委员会重申,以往发布的建议依然有效,且应当做出很大努力,以: 

  继续加强感染预防控制做法,建设卫生保健工作者的能力,并向脆弱国家提供保护装备,尤其是非洲国家; 

  增进前去参加朝觐活动的朝圣者对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的认识,并在朝觐活动期间和之后对朝圣者实施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监测; 

  统一实验室检测规程; 

  强化在中东和非洲骆驼中开展的流行病学监测以及人间监测,弥补人与动物传播的重要知识空白。 

  委员会形成的一致结论是,尚不能满足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条件。 

  根据委员会的建议和目前已有信息,总干事接受了委员会的评估意见。她对委员会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世卫组织秘书处将继续定期向委员会成员和顾问提供最新情况。突发事件委员会将视情势需要在三个月内或更早的时候再次开会。 

  摘自:http://www.who.int/mediacentre/news/statements/2014/7th-mers-emergency-committee/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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