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寨卡病毒及神经系统疾病和新生儿畸形数量增加的国际卫生条例(2005)应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声明
2016年2月1日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中欧时间2016年2月1日13:10至16:55,WHO总干事召集了关于在一些寨卡病毒流行地区出现小头畸形和其它神经系统疾病聚集性病例的应急委员会(EC)的第一次电话会议。
WHO秘书处向委员会简要介绍了在一些有寨卡病毒传播的地区同期出现的小头畸形和格林-巴利综合征(GBS)聚集性病例的情况。还向委员会提供了目前掌握的关于寨卡病毒历史、传播、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的其他数据。
巴西、法国、美国和萨尔瓦多提供了关于小头畸形和/或神经系统疾病与寨卡病毒病之间存在潜在关联的信息。
委员会建议,在2014年法属波利尼西亚出现类似聚集性病例后,近期巴西报告的小头畸形和其他神经系统疾病聚集性病例,已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委员会为WHO总干事考虑这起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小头畸形和神经系统疾病聚集性病例)的应对及其与寨卡病毒之间的可能关联,提出以下建议。
小头畸形和神经系统疾病
对小头畸形和GBS的监测应标准化并得到加强,特别是在已知有寨卡病毒传播的地区以及有类似传播风险的地区。
应加强对新发生的小头畸形和神经系统疾病聚集性病例的病原学研究,以确定他们与寨卡病毒和/或其它因素或协同因素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由于这些聚集性病例发生在新近发生寨卡病毒感染的地区,这些地区拥有良好的公共卫生状况,也缺乏对这些聚集性病例的其它解释,委员会强调了采取积极措施降低寨卡病毒感染的重要性,尤其是孕妇和育龄期妇女。
作为预防措施,该委员会还提出了如下建议:
寨卡病毒传播
应加强对寨卡病毒感染的监测,有风险的地区要统一病例定义和诊断方法。
优先开发针对寨卡病毒感染的新的诊断方法,以利于实施监测和控制措施。
针对大家的关切,应在有寨卡病毒传播的国家加强风险沟通,促进社区参与,改进病例报告,并确保媒介控制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
应大力推动媒介控制措施和适宜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以降低暴露于寨卡病毒的风险。
应当注意确保育龄妇女特别是孕妇能够获得必要的相关信息和材料,以减少暴露风险。
应基于目前最有效的信息和国家实践及政策,为曾暴露于寨卡病毒的孕妇提供咨询,并对分娩结局进行随访。
长期措施
努力加强对寨卡病毒疫苗、诊断和治疗方法的研究和开发。
有寨卡病毒传播地区的医疗卫生部门应做好准备,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神经系统疾病和/或先天畸形的增加。
旅行措施
不建议对有寨卡病毒传播的国家/地区实施任何旅行和贸易限制。
应向赴有寨卡病毒传播国家/地区旅行的人员,提供更新的潜在风险提示和适宜防护措施的建议,以降低被蚊虫叮咬的可能性。
对飞机和机场等的蚊虫消杀工作应按照WHO的标准化建议进行。
数据共享
国家当局应确保快速、及时地报告和共享与此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公共卫生重要信息。
与小头畸形和/或GBS发生率上升,及寨卡病毒传播有关的临床、病毒学和流行病学资料,应快速与世卫组织分享,以帮助国际社会对这些事件的理解,指导国际防控努力,并对下一步的研究和产品开发进行优化。
基于委员会的建议,总干事于2016年2月1日宣布了一项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干事赞同委员会的建议,并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将其发布为临时建议。总干事感谢委员会成员和顾问给予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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