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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断原则

2005-06-30

丁型肝炎诊断须依据流行病资料,临床症状、体征和实验室检查综合诊断,确诊则须依赖病人血清或肝组织HDV感染标记物的检测,必要时须进行肝穿刺对肝组织做病理检查及免疫组化或分子杂交做病原学检查。

1.流行病资料:病人接触史、注射史、输血或血制品史等。

2.临床症状,体征:同急肝、慢肝,重肝表现。

3.肝功能检测:同急肝、慢肝,重肝肝功能检查。

4.HDV标记物的检查:查病人血清中抗HDV(IgM、IgG),丁型肝炎抗原(HDAg),丁肝病毒核酸(HDV-RNA),目前国内有丁肝抗原和抗体试剂可供使用。

上述四项中如HBsAg阳性兼有HDV标记物中一项或一项以上阳性及肝功能异常即可判为丁型肝炎,1,2两项作为诊断的参考。

如果临床和病原学诊断符合急性肝炎伴HDV标记物中一项或一项以上阳性可判为急性丁型肝炎(如果抗HBc IgM阳性为联合感染,如果抗HBc IgM阴性者为重叠感染)。

如果临床和病原学诊断符合慢性乙型肝炎伴有HDV标记物中一项或一项以上阳性(尤其是抗HDV IgM抗体反复波动或抗HDV  IgG抗体持续高滴度)可判断为慢性丁型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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