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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与孕产妇梅毒有关的不良妊娠结局

2013-03-27

  人们了解梅毒对于儿童健康的不良影响已经有500多年了,但世界卫生组织直到2007年才把消除先天性梅毒列为目标。妊娠期梅毒并不罕见。患梅毒的孕妇数远远超过感染艾滋病毒的孕妇数:分别为190万(2008年)和149万(2010年)。

  患梅毒孕妇被检出并得到治疗的比例不详,但据估计少于10%。约三分之一未接受治疗的艾滋病毒感染孕妇会将病毒传播给其婴儿,但几乎所有未接受治疗的梅毒孕妇都会出现不良妊娠结局。因此,妊娠期梅毒感染和艾滋病毒感染同样重要。也因此有必要在防治妊娠期艾滋病毒感染的全球努力基础上加强针对孕产妇梅毒的工作。

  梅毒导致的不良妊娠结局包括死胎、死产或早产、低出生体重和先天性梅毒感染。这些结局出现的频率尚未得到很好的量化。在本期《世界卫生组织简报》刊登的一篇文献综述中,Gomez等查阅了截至2011年12月进行的3258项研究,试图对与梅毒有关的不良妊娠结局进行摘要估算。

  他们特别寻找了那些将未接受治疗的梅毒孕妇和一般人群中未感染梅毒的孕妇的妊娠结局进行对比的研究。只有6项研究满足上述标准,涉及1715名未接受治疗的梅毒孕妇和22515名未感染梅毒的孕妇。因而该文献综述的内容只包含上述6项研究。66.5%感染梅毒但未接受治疗的孕妇出现不良分娩结局(比例范围: 53.4–81.8),而未感染梅毒的孕妇只有14.3%出现不良分娩结局(比例范围:10.25–20.8)。换句话说,前者出现不良妊娠结局的频率是后者的4.5倍。

  与孕产妇梅毒有关的不良妊娠结局可以很容易得到预防,但在卫生系统内实施适当措施一直都很困难。实验室检验和护理点快速检验可以发现孕产妇感染梅毒的大部分病例。妊娠早期使用一剂苄星青霉素即可极为有效地预防不良妊娠结局。检验和治疗加起来的费用还不到1美元。所以,问题不在于缺乏人们负担得起的检验制剂或药物,而是缺乏政治意愿。

  在许多国家,大部分孕产妇梅毒感染没有被发现,也没有得到治疗。目前,世卫组织确认中非共和国、中国、加纳、洪都拉斯、印度尼西亚、马达加斯加、莫桑比克、缅甸、巴布亚新几内亚、坦桑尼亚、乌拉圭和赞比亚等12个国家为消除先天性梅毒的重点国家,因为这些国家孕产妇梅毒负担高。另外,孟加拉、巴西和尼日利亚等国人口众多,孕产妇梅毒患病率高,也应该被认为是重点国家。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一些疾病消除规划比另外一些(如消除先天性梅毒规划)更有吸引力。Shiffman和Smith提出确定全球卫生行动优先重点顺序的四类别框架:行动者能力(或领导力)、想法(或沟通)、政治背景和问题因素如疾病的严重性、是否可以获得有效干预措施以及是否存在可靠指标。鉴于相关因素在先天性梅毒问题上都存在,规划缺乏吸引力肯定与领导力、沟通和政治有关。

  世卫组织认识到消除先天性梅毒工作进展缓慢,于是在2012年6月更新战略,将预防艾滋病毒母婴传播与预防梅毒母婴传播结合起来。因此,预防母婴传播应不仅仅适用于艾滋病毒感染,而是既适用于艾滋病毒感染也适用于梅毒。这样一种结合对于全面预防先天性感染是前进了一大步。

  有一种令人兴奋的创新可能加快预防艾滋病毒和梅毒母婴传播工作,即,梅毒和艾滋病毒双快速检测。在许多国家,梅毒检验制剂的供应链管理很困难。双快速检测将大大有助于阻断梅毒的母婴传播,因为预防艾滋病毒母婴传播规划比预防梅毒规划获得的资源更多,也拥有更加强有力的内部和外部利益攸关方。参与预防艾滋病毒母婴传播工作的人往往还不清楚孕产妇梅毒会大大增加艾滋病毒母婴传播的风险。发现并治疗艾滋病毒感染孕妇的梅毒感染应当能够减少艾滋病毒的母婴传播。

  Gomez等人的研究为扩大证据基础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事实上,在消除先天性梅毒这种已经存在数百年的疾病的努力中,缺乏的不是证据,也不是廉价、安全、有效的诊断和治疗工具。缺的是社区宣传、政治意愿和来自私营捐助者的投资。需要什么才能补足这个缺口呢?有没有人在倾听这沉默之声?

文章出处:http://www.who.int/bulletin/volumes/91/3/13-118604/zh/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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