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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介绍我国疟疾防治工作进展

2008-04-25

  2007年5月,第六十届世界卫生大会通过决议,决定从2008年起将每年4月25日设为“世界疟疾日”,要求各成员国、有关国际组织和民间团体,以适当形式开展“世界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今年4月25日是第一个世界疟疾日,主题是“疟疾—一种没有国界的疾病”。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卫生部决定将每年4月26日作为“全国疟疾日”。卫生部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以“全国疟疾日”为契机,组织开展一系列防治宣传活动。

  疟疾是全球广泛关注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全球大约40%的人口受疟疾威胁,每年有3.5亿—5亿人感染疟疾,110万人因疟疾死亡,每天有3000儿童因患疟疾而失去生命。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全球有59%的疟疾病例分布在非洲,38%分布在亚洲,3%分布在美洲。尽管疟疾在欧洲非常少见,但2006年少数西欧国家已发现无旅行史或输血史的恶性疟病例。降低疟疾发病率,减轻疟疾疾病负担已列入《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

  疟疾也是严重危害我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传染病。据不完全统计,解放前全国每年的疟疾发病数达3000万以上。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把疟疾作为重点防治的五大寄生虫病之一,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防治工作。通过五十多年的积极防治,我国疟疾防治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全国疟疾病人由20世纪70年代初的2400多万减少到目前的数十万,严重流行区的范围已大幅度缩小,除云南、海南两省外各省已消除了恶性疟。由于疟疾流行因素复杂,具有传播快、易反复的特点,加上近年来部分地区防治工作力度有所削弱,经费投入不足,人口流动频繁,周边一些国家疫情对我国边境地区的影响比较严重,我国部分地区出现疫情回升,个别地区时有局部暴发。

  全国传染病网络报告系统数据显示,疟疾年报告病例数由2000年的2.4万增加到2006年的6.4万。2007年全国疟疾疫情在连续几年持续回升后出现小幅下降,全国31个省(区、市)共报告疟疾病例46988例,较2006年下降22.2%,报告发病率0.36/万。死亡15例。目前我国仍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182个县(市、区)有病例报告,发病主要集中在经济相对落后、交通不便的老、少、边、穷地区,包括我国的西南边境地区,海南省中部山区,中部的安徽、河南、湖北等省交界地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疟疾防治工作。2006年,卫生部制订下发《2006-2015年全国疟疾防治规划》,提出“到2015年底,云南边境地区和海南中南部山区的高传播地区各县控制疟疾流行,全国其它流行县(市、区)均要基本消除疟疾;海南省消除恶性疟”。卫生部陆续制修订了《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疟疾诊断标准》、《疟疾防治技术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对相关防治技术措施做出了明确规定,确保科学、规范地开展疟疾防治工作。

  近年来,中央财政加大了对疟疾防治工作的投入。2006年,财政部、卫生部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专项经费2400多万元,支持部分疟疾高度流行省份实施疟疾防治项目。自2003年起,我国还成功申请到全球基金第一轮、第五轮和第六轮疟疾项目,总资金达6200多万美元,为全国疟疾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在中央财政和国际合作项目的大力支持下,2007年疟疾防治工作取得显著进展。据2007年年报,全国累计开展发热病人血检疟原虫400万人次,休止期治疗36.3万人,流行季节预防服药185.6万人。通过在疟疾暴发点采用杀虫剂进行室内喷洒灭蚊,在重点流行村用杀虫剂浸泡蚊虫,以及免费为偏远地区贫困居民发放长效蚊帐,共约400万人受到了保护。此外,还培训各级各类疟疾防治技术人员约4.9万余名,并在疫区开展了多种形式、群众喜闻乐见的健康教育活动。

  据介绍,为做好2008年“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卫生部、教育部、国家质检总局、中国红十字总会、世界卫生组织等部门及国际组织将在云南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卫生部也要求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充分利用“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的时机做好宣传教育活动。卫生部要求,各地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普及疟疾防治知识;要大力开展培训,努力提高医务人员防治水平;要认真落实防病治病措施,努力控制疟疾疫情;要深入基层,努力解决基层疟疾防治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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