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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核事故医学应急中心可提供的医学应急支援能力概况

2005-06-22

第一临床部、第二临床部和技术后援部具有收治60名重度以上急性放射损伤或放射复合伤伤病员的能力。可动员的支援力量和具有的设施药品简况如下:
可动员的支援力量
(1) 指挥组:由医学应急中心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组成,承担上级交办的医学应急任务,代卫生部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2) 现场救治队:第一临床部、第二临床部和技术后援部可动员专门医务人员40~50人。根据需要,可随时奔赴现场参与现场救护,或对当地人员应急救治给予技术指导。
(3) 现场监测、防护组:可动员监测、防护技术人员20~30人及监测、防护设备,开展现场饮用水和食品放射性污染监测及人员防护。
(4) 收治组:可承担60名重度以上放射损伤伤病员的接诊、放射性污染检查、洗消、安置及收治。
(5) 专家咨询组:共17人,由放射医学、放射卫生和辐射防护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根据上级要求,可单独或与现场救护队一起赴现场,对一、二级医疗救治单位进行技术咨询与指导。
具有的设备和条件
应急中心除具备良好的综合性医院条件外,还具备对放射损伤伤病员进行诊治所必需的设备和条件。
(1) 探测体表、伤口及体内放射性核素污染的仪器设备,包括整体测量装置;
(2) 物理剂量(γ、中子和β剂量)和生物剂量(如外周血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分析及微核测定等)检测的仪器设备;
(3) 现场饮用水和食品放射性污染监测的各种仪器和装备;
(4) 放射损伤防治和放射性核素阻吸收等方面的药物;
(5) 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等方面的条件和设备;
(6) 收治重度和重度以上急性放射病或放射复合伤的无菌层流洁净病房等;
(7) 收治严重内污染放射损伤病人的条件和设备。
此外,为保证参加医学应急人员的安全,现场支援小组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如γ辐射剂量仪、放射性污染检查仪、数字式个人剂量计、个人防护服和口罩(制式防尘服或防护工作服)、放射损伤防治药和放射性核素阻吸收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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