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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卫生组织要求全世界改善空气质量

2006-10-09

  2006105 | 日内瓦 -- 世界卫生组织(世卫组织)今天要求全世界各国政府改进其城市的空气质量以便保护人民的健康。世卫组织在公布其大幅度降低污染物水平标准的新空气质量标准时作出这项要求。世卫组织相信,减少一种特定类型污染物(称为可吸入颗粒)的含量能够将受污染城市每年的死亡减少15%。标准还大幅度降低了对臭氧和二氧化硫的推荐极限值。

  《空气质量标准》首次涉及全球所有区域并提供了统一的空气质量标准。这些标准较目前世界上很多地区使用的国家标准要严格得多 — 对一些城市来说意味着将目前的污染水平减少三倍以上。

  据估计,空气污染每年大约造成全球200万人早逝。这一负担的一半以上由发展中国家的人民所承担。在很多城市中,可吸入颗粒(主要来源是焚烧废弃物和其它类型的燃料)的年平均值超过每立方米70微克。新标准提出,为了防止对健康造成损害,这些数值应低于每立方米20微克。

  世卫组织公共卫生和环境司司长Maria Neira说:“通过新标准所确定的将可吸入颗粒污染物从每立方米70微克减少至20微克,估计可将死亡减少大约15%。通过减少空气污染程度,能够帮助各国减少因呼吸道感染、心脏病和肺癌造成的疾病负担,否则全球将面临这一负担。此外,减少空气污染直接影响的行动也将减少导致气候变化的气体的释放,提供其它健康益处。”

  鉴于具有越来越多的有关空气污染对健康影响的证据,世卫组织修订了现行欧洲“空气质量标准(AQGs)”,并将它们加以充实,编制可应用于全球的第一份标准。这些全球标准基于最新的科学证据并为空气质量设定了指标,它们将保护广大人群避免空气污染对健康的影响。

  世卫组织欧洲区域办事处卫生与环境特别规划司司长Roberto Bertollini博士说:“在与80多位学术带头人进行了全球性磋商之后制定了这些新标准,它们基于对来自全球所有区域上千次最新研究的评审。从而,它们代表着对空气污染的健康影响达成最广泛共识的最新评估,提出能够大幅度减少健康风险的空气质量指标。我们期待着与各国共同努力,确保使这些标准成为国家法律的一部分。”

  世界上很多国家没有制定有关空气污染的法规,以致实际上不可能对这一健康的重要风险因素进行控制。现有的国家标准差异很大,不能确保充分保护人类健康。尽管世卫组织同意各国政府必须根据其自身的特定情况制定国家标准,但是这些标准确定的污染程度对健康的危害最小。从而,世卫组织的新标准为各国制定其本身的空气质量标准和政策提供了一个基础,以可靠的科学证据维护健康。

  以可吸入颗粒或二氧化硫、臭氧或二氧化氮为形式的空气污染对健康具有严重影响。例如,在欧盟,据估计仅是最微小的颗粒(PM2.5)就使每个欧洲人丧失8.6个月的统计预期寿命。尽管可吸入颗粒被认为是对人类健康最主要的空气污染危险因素,但是新标准也提出了臭氧的每日最低极限,从每立方米的120微克降到100微克。实现这类标准对很多城市将是一项挑战,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以及有着大量日照天数的国家,在日照时,臭氧的浓度达到最高水平,导致呼吸道问题和哮喘发作。

  对二氧化硫而言,标准从每立方米的125微克降至20微克:经验证实,采取相当简单的行动即能迅速降低二氧化硫的含量并直接减少儿童的死亡和患病。对于二氧化氮的指标维持不变;然而,实现这些对预防因接触污染而导致诸如支气管炎等健康结果至关重要的极限,对于交通量大的很多地区来说是一项巨大挑战。

  标准提出了渐进的过渡指标并为实现更好的空气质量提供了里程碑。世卫组织欧洲区域办事处空气质量区域顾问Michal Krzyzanowski博士在世卫组织波恩办事处协调标准的更新程序时说:“根据若干年对空气污染所开展的工作,世卫组织目前确定了可供会员国在制定政策时参考的新标准。各国可衡量它们与这些目标之间的差距,估计当前污染程度对健康的影响并从减少这些污染所获得的健康益处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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