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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临床症状监测信息手机应用程序报告与管理指南(试行)

2014-09-02

  灾后卫生防疫工作中,临床症状监测是传染病早期发现、控制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满足及时保障救灾防病信息的需要,制定《灾后临床症状监测信息手机应用程序报告与管理指南》指导基层开展应急手机报告工作。

  一、 适用范围

  适用于自然灾害后,各地在无法正常开展网络直报情况下,灾后防病临床症状监测工作。

  二、责任报告单位及报告人

  责任报告单位包括灾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灾民集中安置点的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固定和流动医疗点、医疗队、卫生防疫队等。

  责任报告人包括灾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灾民集中安置点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医务人员和疾控工作人员。

  责任报告单位指定1名疫情报告人员。

  三、监测内容

  临床症状体征包括发热伴呼吸道症状、发热伴出疹、腹泻水样便、腹泻血便、急性黄疸、脑炎或脑膜炎、其他发热性疾病、急性中毒、咳嗽伴咳血、淋巴结肿大。

  四、信息报告

  (一)报告要求

  责任报告人在诊疗或巡诊过程中发现有新发生的上述临床症状体征病人时,应及时填写“传染病症状监测登记表(附件1)”。

  已恢复通讯的报告单位,疫情报告人员每日收集责任范围内的“传染病症状监测登记表”并汇总生成“灾区症状监测日汇总表(附件2)”,通过手机报告应用程序报告至《症状监测报告系统》。

  尚未恢复网络通讯的报告单位,疫情报告人员须将每日症状监测汇总表通过电话报告至所辖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县级疾控中心进行代报。

  (二)手机报告流程

  1、手机报告应用程序获取

  访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chinacdc.cn/jkzt/tfggwssj/ynlddzjzfb/tjjc/)下载安装包进行安装。

  2、短信注册

  疫情报告人启动手机报告应用程序,在“注册”模块中填写报告人真实姓名,所属村或安置点的信息后发送至服务器,等候信息确认。收到“注册成功”的短信即注册成功。

  3、注册信息确认

  乡镇、街道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网络直报管理人员,负责本辖区报告单位和疫情手机报告人的维护和管理,及时对报告人的注册信息进行审核确认,补充完整相关信息。

  如果手机疫情报告人发生变动或调整,及时对用户进行停用。停用状态的手机用户不能再进行手机报告。

  4、信息报告

  注册成功后,疫情报告人员每日将汇总的症状监测表通过“信息报告”功能进行报告。如发现数据有误需要修改时应再次发送报告信息,系统以当日收到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

  5、用户手机要求

  安卓Android操作系统的智能手机,内存不低于512M

  支持移动通信运营商

 

附件1  传染病症状监测登记表

附件灾区症状监测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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