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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下的国家级妇幼保健专业机构,是全国性妇幼保健业务技术指导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的宗旨是: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妇幼保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提供科学依据和建议,指导全国妇幼保健技术服务的开展,以妇幼保健技术研究和政策研究为手段,以全面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为目的,在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的业务领导下,开展与妇幼保健有关的工作。 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及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北京市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部门副主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信息管理部副主任和儿童卫生保健部副主任各1名。 二、报名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任职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较强的政治理论水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熟悉卫生工作有关方针和政策。 2.遵规守法,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从业记录。 3.具有较强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较高语言文字表达水平,具有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 4.在妇幼卫生相关领域有较高造诣,了解卫生信息化的应用及发展趋势,在研究和解决本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问题上有创新思路和知识储备。 (二)信息管理部副主任任职资格 1.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医学信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从事公共卫生相关专业或管理工作,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者优先。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应具有5年及以上信息技术管理经历,具备网络技术和数据库相关技能和专业知识,了解卫生行业情况,了解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对全国妇幼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指导能力。 (三)儿童卫生保健部副主任任职资格 1.具有儿童保健、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2.从事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3年以上管理经验;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具有妇幼卫生领域工作经历,具备妇幼保健相关专业知识,了解本领域情况以及妇幼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对全国妇幼卫生领域的技术指导能力。 6.全面熟练掌握儿童保健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较强的科研、项目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儿科临床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选拔程序 (一)公布信息。 (二)公开报名。实行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公开报名。 (三)资格审查。 (四)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考试,经组织考察、体检等程序,确定拟任人选。具体程序另行通知。 四、报名要求 (一)需提供的材料:可以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有关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聘书的复印件。 (二)报名人员均需填写、提交《报名登记表》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1年5月31日。 (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 联系人:韩古月 岳秋玲 电话:(010)82647826 82647823 传真:(010)82647825 邮箱:hrzp@chinawch.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泉河路小南庄400号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人力资源处 邮编:100089 选拔公告刊登在中国卫生人才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网页。。《报名登记表》可在“http://www.chinawch.org.cn/rlzyc/rczp/201104/t20110414_132936.html”下载。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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