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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控中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升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2020-10-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等有关规定,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团体、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疾控中心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提升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 

  建设性质:改建 

  工程概况:建成一套实验区面积为500m2,适用于大鼠、小鼠、豚鼠、地鼠、兔、鸡、犬、猴、猫及雪貂、旱獭等动物实验并且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和《实验动物环境与设施》GB14925的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 

  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ABSL-3实验室)改造区域位于实验动物中心东侧,层高5.0m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0113 

      箱:chenjy@chinacdc.cn 

  三、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北京中环长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22号楼6608 

   人: 朱工 

  联系电话:010-64660128 

      箱: service@zhcqhj.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初步现场踏勘、走访相关政府部门→筛选评价因子、环境敏感点→公众参与公告→详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空气、地表水、噪声、生态等要素环境影响评价)→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2、工作内容: 

  接受环评委托→文件资料收集与研究→现状调查与环境现状监测→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公众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版→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通过调查工程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进行公众参与调查,针对不利影响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如下: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途径及起止时间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公众可自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采取信函(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见第二条,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见第三条。 

  注:公众在填写调查意见时,请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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