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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爱国卫生资源管理系统数据交换共享询价公告

2020-11-12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全国爱国卫生资源管理系统数据交换共享 

采购主要内容 

全国爱国卫生资源管理系统数据交换共享 

采购单位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项目预算 

15万元 

报送询价响应文件时间 

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19日 9:00 

报送地点和方式 

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主楼 407室,请以快递方式邮寄送达  

开标时间 

2020年11月19日 9:30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 

010-58900409 

联系单位 

中国疾控中心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询 价 通 知 

  我单位拟询价采购以下项目: 

  一、项目名称:全国爱国卫生资源管理系统数据交换共享 

  二、主要内容:全国爱国卫生资源管理系统数据交换共享 

    三、贵单位如有意参加,请提供下列文件:

  (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 本文件技术需求中所要求的其他资质(详见技术需求)

  (三) 所投产品对技术需求的应答情况;

  (四) 报价单(加盖单位公章);

  (五) 所递送文件需自行密封,否则不予受理;

  (六) 以上文件将作为最终询价响应文件报专家评审;

  (七) 以上文件须装订成册并盖骑缝章。

 

  四、报送文件时间、地点: 

  (一)报送时间: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19日9:00 

  (二)报送地点: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主楼 407室 

  (三)联系单位:中国疾控中心信息中心 

  (四)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0409 

  五、技术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积极推进社会卫生综合治理能力,依托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一期工程,国家级建设并部署了全国爱国卫生资源管理系统,国家、省、市、县四级应用,主要满足国家爱卫办的业务需求。目前天津、广东、江苏等省份根据分级建设的原则,建设应用,或正在建设满足本地区业务需求的爱国卫生相关的信息系统。为了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实现国家级爱国卫生资源管理系统与地方爱国卫生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并提供技术支持。 

(二)建设目标

  保障跨层级异构系统数据自动交换的稳定持续运行,实现“一数一源”,“一次采集多方应用”,提高科学化和精细化服务管理水平。 

(三)建设内容

  定制开发爱国卫生资源管理系统数据交换接口和管理平台,保障数据交换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及时性,提供数据交换相关管理功能。制定数据交换采集数据集、数据交换文档和接口技术规范等相关标准,指导地方开展数据交换工作。为开展数据交换的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1.总体应用需求

  基于标准规范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利用数据交换平台实现地方与国家级爱国卫生资源管理系统的数据交换。(见下图)。 

 
 

    

    

    

    

    

    

    

2.定制开发与功能需求

  1.开发交换接口,具备业务数据逻辑校验、加密传输、交换结果反馈等功能。 

  2.开发数据交换管理界面,具备用户申请、审批、查看数据交换反馈的结果、统计分析、交换文档测试等功能。 

  3.改(扩)建用户权限管理的功能,支持数据交换功能的权限。 

3.非功能需求

  3.1性能要求 

  数据交换接口应具有较好的响应速度,能够满足实时获取数据的要求。具体性能指标要求如下: 

类别 

性能指标 

参数要求 

系统响应时间(不考虑Internet网络传输条件的情况下,以局域网为基准),并发连接数=300时 

数据交换接口100个并发请求时反馈交换结果时间 

≤3秒 

系统支持100人单点登录时间 

≤3秒 

单点登录和CA认证接口300个并发请求时反馈认证结果时间 

≤3秒 

运行时间(不考虑系统维护) 

运行时间 

7×24小时服务不中断  

每次允许可停机时间 

小于24小时  

  3.2限制条件 

  服务器端程序部署应支持 window、Linux或Unix等主流平台,支持集群环境中进行部署,能够避免单点故障。 

  开发语言:JAVA。 

  接口方式:采用Rest或WebService服务。 

  数据传输:数据传输应对数据内容进行加密处理,加密算法采用国密算法。 

  3.3应用支撑软件 

  应用支撑软件包含但不限于中间件软件、数据同步工具等(以上费用均包含在本包报价中)。 

3.4部署要求 

  投标人负责提供接口开发、测试和功能验证的运行环境,项目建设过程中如需要使用到第三方工具和软件,应不受版权限制和约束。 

  3.5技术需求 

  1.数据交换应采用分层的数据架构:表现层、业务逻辑层、持久层良好分离,保证功能模块及接口的扩展性以及适应性。 

  2.数据交换系统的设计:应遵循J2EE规范,采用开源的轻量级微服务的分布式服务技术框架,具备服务发现和注册、负载均衡与容错、动态路由、集群配置管理、安全控制、任务调度、服务治理、日志记录等功能。 

  3.数据库应部署为集群数据库模式,采用高级别开源关系数据库系统或其它支持云架构部署的主流数据库,利用数据读写分离、数据分区、并行查询、Redis缓存等技术提高系统性能和可伸缩性。 

  5.应采用模块化设计,各功能模块符合高内聚、低耦合的特征。 

  6.采用通用、成熟、可靠的开发框架和工具组件,核心开发框架应具有开放性,不得采用供货商独有技术。 

  7.系统前端能够支持IE9及以上和其它国内主流浏览器。 

3.7质量要求 

  接口开发符合软件工程规范,并严格执行CMM5质量控制标准。 

  1.可扩展性。接口应提供弹性架构,支持二次开发,系统接口封装良好。提供第三方开发商系统集成接口。 

  2.稳定性。系统全年稳定运行,避免因升级而影响系统正常运行。宕机时间应少于1%,平均故障间隔时间应超过三个月。 

  3.准确性。系统要对统计分析结果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进行验证,并对系统的敏感数据进行特殊处理。 

  4.可维护性。数据交换要专设元数据管理模块,用于统一维护系统的公共数据。系统升级简便,具备错误问题远程分析与排除功能。 

  5.可管理性。每个层次、每个对象都应提供标准的管理接口或管理界面;每个构件应提供应用架构总体设计规定的标准外部接口。 

  6.安全性。数据交换应支持数据存储、数据传输、密钥管理等安全功能。提供所有交换操作日志记录,具备防止篡改的审计追踪功能,包括对交换参数、用户数据的查询,以及系统登录等其他重要操作,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7.保障性。在接口因硬件、自然灾害或人为因素造成瘫痪情况下,要预先制定应急方案,可有效应对紧急情况,快速恢复接口稳健运行。 

3.8安全性要求 

  1.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要求进行建设,投标要有具体安全设计方案, 各项费用明细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2.采用统一的认证、用户管理机制;必须具备完备的安全保护和用户权限管理,必须保证防止非授权用户的侵入,严格禁止除系统管理员及授权用户外的其他用户对原始数据的修改; 

  3.所有存贮在数据库中的数据针对不同用户应有严格的处理权限,对普通用户数据属性为只读,对有数据请求的用户提供接口函数以标准SQL语言、ODBC或JDBC等标准接口实现数据访问,对数据维护人员只提供部分表单的修改权限,只有系统管理员有权限修改全部原始数据。但修改后的数据必须保留修改日志,并可调出修改前的数据; 

  4.所有数据库用户口令不能在程序中写死,用户根据需要自行修改。 

  5.输入信息的合法性检查:用户输入的信息都需要进行合法性检查,超出系统要求之外的内容都被过滤; 

  6.对系统数据库中敏感信息进行加密,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能通过浏览器或移动终端泄露。 

  7.数据自动备份,当系统出现故障时能快速恢复且不丢失重要数据。 

4.信息标准建设

  制定和完善爱国卫生信息系统相关信息标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标准、技术标准、功能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爱国卫生数据交换数据集标准。用于支撑与各级爱国卫生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和数据交换。 

  2.完成并测试通过数据交换文档标准和可编程开放数据交换接口标准(API)。 

(四)项目实施和服务要求

1.总体要求

  1.投标人应密切配合“国家爱国卫生资源管理系统”的承建商做好系统数据交换共享,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投标人应派专人驻场负责技术支持,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文档,主动配合集成调试,及时反馈调试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2.在整个开发过程中,投标人应积极开展工作,应加大与招标人的沟通并及时根据用户需求进行改进,按照合同要求,定期向招标人提供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各里程碑的产出物(含文档)均须招标人确认后方可继续实施。 

  3.至少支持3个试点省份开展数据交换联调联试,包括现场技术支持,相关费用包含在本次投标费用中。 

2.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月内,开发环境和场地由投标人提供。 

3.项目实施团队要求

  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对下述内容进行实质性应答和承诺。 

  投标人应承诺在本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项目核心人员必须专职、全程负责本项目的实施,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更换,项目建设过程中,投标人应更换招标人认为不合适的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需要提供具备项目经验丰富、配合默契且稳定的专业化团队。项目经理须专职并全程负责本项目实施,应具备5年以上软件开发经验。项目参与技术人员须均有3年以上相关项目软件开发及实施经验,必须具有责任感和服务意识。 

  2.投标人须保证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核心人员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例会及其它与项目开发相关的会议,项目负责人须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各里程碑阶段会议。 

4.项目验收要求

  按照招标人和投标人均认可的《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提供可编程开放的数据交换接口和相关数据交换文档,投标人开展数据交换的业务测试数据不少于100条,并提供接口测试报告作为项目验收依据。验收通过后,系统正式进入质量保证期。  

  投标人在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中应严格按照软件开发和集成的国标(GB/T8567-2006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要求及监理方要求提供的文档来提供,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序号 

名称 

内容 

1 

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 

详细描述总体集成商所开发的全部软件系统的需求规格 

2 

数据交换方案 

描述与地方系统互联互通的接口、数据集和实现流程说明 

3 

交换测试大纲 

描述系统测试的详细测试用例和测试方法 

4 

交换测试报告 

描述系统各类测试的详细测试结果和分析,包括功能、压力、性能、安全测试等。 

5 

维护管理手册 

描述系统日常管理和维护的详细内容 

5.售后服务要求

通过专业的服务管理提供维护服务、软件服务、功能完善、技术支持、性能调优等相关工作,保障系统7×24小时应用不中断,对系统运行情况、服务器设备、数据库状况、网络连接状态进行监控和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隐患,保障系统正常运行。 

  1.质量保证期内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1.1投标人必须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质量保证期的技术支持服务。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技术服务、驻场技术服务、定期巡查服务、性能调优、系统功能升级、技术升级服务、数据服务和备份、日志管理、安全自查整改、应急响应等。 

  1.2在质量保证期间,投标人须提供5×8小时的运维服务,投标人至少1名专业工程师须常驻招标人的工作场所进行现场支持,必须在2小时内响应故障(响应方式包括电话、邮件、现场等中之一)。如果现场驻场工程师处理排除故障超过半小时无效时,根据故障分析,所需的运维团队二线工程师必须24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超过24小时不能解决的,需向招标人相关人员进行反映,将问题详细记录并尽快给予反馈。 

  1.3驻场技术人员须具备2年运维工作经验,二线工程师配备要全面覆盖系统维护、软件开发、网络、数据库、存储等几个领域,具有5年以上运维工作经验。 

  1.4系统故障处理后5日内提供事件发生情况、处置过程、故障原因分析、处理结果、风险及改进建议等内容的故障分析报告。 

  1.5投标人应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维修服务的质量保证措施。在保修期间,如产品发生严重故障且维修周期超过5个工作日仍不能解决问题或同一故障出现三次以上,招标人有权退回该产品。 

  1.6如果由于维修服务失误或产品故障造成最终用户损失,除承担赔偿外,须提供处理办法。 

2.质量保证期外的技术支持与服务 

  质量保证期后如继续提供相关服务,为用户提供质量保证期结束后完整的服务维护计划,包括服务内容、响应时间、服务方式、费用核算、质量保障等。有关费用另行协商,不计入本次招标报价。 

6.文档要求

  1.投标人应在系统初验前向用户提交完整的技术文档,内容必须与所开发的系统相一致,并尽可能详细。所提交的技术文档必须是正式版本,书面形式与电子形式的内容一致。 

  2.投标人须提供所开发系统的各项技术指标的测试报告、第三方软件产品的用户使用授权书和永久使用权。 

  3.投标人须提供技术文件包括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数据交换方案、交换测试大纲、交换测试报告、验收报告、维护管理手册等。 

  4.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所有技术文件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投标人须遵守与招标人签订的保密协议,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标书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一旦因投标人的原因造成泄密,应承担相应责任。 

  5.因开发本系统而形成的产品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完成开发运行建设任务后,所有相关文件与计算机程序代码等必须完整移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得保留。 

(五)保密要求

  投标人必须提供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保证对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技术文件、数据和信息以及由用户方、监理方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用户方书面许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工程标书、本项目内容及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数据。 

  投标人在应答时必须说明具体的安全保密管理措施和技术方案,确保安全保密承诺得以落实。 

(六)知识产权

  1.本项目所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归中国疾控中心所有。投标人就本项目开发的软件,应向招标人提供全部源代码、安装程序和文档。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使用本系统资料(含源代码、安装程序、项目文档等)进行二次开发。 

  2.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使用该项目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索赔或诉讼。如有上述指控,由投标人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投标人应保证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任何时候,只要招标人提出提交本项目的各种项目文档、安装程序,投标人都要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交。 

  4.投标人不享有本项目开发软件的知识产权、使用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本项目的技术成果、关键技术、数据信息、文档资料等。 

  5.投标人须协助项目招标人申请软件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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