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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使用专病/单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报告麻疹疑似病例个案信息的通知

2009-04-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麻疹监测信息报告工作质量,提高我国麻疹监测与控制工作水平,根据卫生部下发的《全国麻疹监测方案》(卫办疾控发[2009]9号)内容要求,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利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的“专病/单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定制平台,开发了麻疹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并于200810月在全国麻疹监测工作会议中进行了培训。

  为了指导和规范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正确使用该系统,我中心组织编写了《麻疹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全国麻疹监测方案》、《规范》、《麻疹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可在系统中下载)等相关培训资料,尽快完成对省级以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规范》的要求,在200941日以前正式使用麻疹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将“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200911日以后报告的麻疹病例纳入专病管理,报告病例个案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信息。

  二、网址

  培训使用测试网址,报告使用正式网址。可根据当地网络接入情况,选择相应网址:

  (一)公网地址:http://202.106.123.35(正式) http://202.106.123.35:9080(测试)

  http://218.247.198.113(正式) http://218.247.198.113:9080(测试)

  http://219.142.85.3(正式)

                http://219.142.85.3:9080(测试)

  (二)VPN网址:http://10.254.254.229(正式网址) http://10.254.254.229:9080(测试)

  三、用户权限分配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相关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填写“麻疹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用户申请表”(附件2-表1),经批准后送交网络直报系统管理部门开放用户登陆账号。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管理员负责按照用户提交的用户权限申请表,为用户分配权限,并给予申请回执。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用户权限管理系统中为麻疹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建立了2种常用角色(附件2-2)。其中“麻疹监测(国家省市县)”账号为各级负责麻疹流行病学和实验室监测管理账号,权限包含本级及以下所有功能点;“麻疹信息浏览”账号的权限为仅可进行信息查询、浏览和导出等功能。

  “麻疹监测(国家省市县)”只分配给各级负责麻疹流行病学和实验室监测的部门,应控制账号分配范围,并严格按照各级职责进行使用,以保证录入的数据准确。各级系统管理员也可根据本单位需要自行建立相关角色。

  培训使用的测试网账号和密码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系统管理员在测试网中进行分配,各级用户分配“角色”为“麻疹监测(国家省市县)”。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超    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  

  联系电话:010-630279461

  传    真:010-630279468

  电子邮箱:nip1@chinacdc.cn  

  联 系 人:戚晓鹏    中国疾控中心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传真:010-63022890

  电子邮箱:caroline_qi@163.com

  附件:1.麻疹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2.用户权限分配附表

  请点击下载全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使用专病/单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报告麻疹疑似病例个案信息的通知.doc

相关文档:

文件附件:

2009_33wenjian.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