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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癌症预防与控制规划纲要(2004-2010)》起草说明

2005-07-15

 

一、形成过程

   20017月,部分专家承担了卫生部疾控司“慢病预防与控制研究”项目中的一个课题:“中国癌症控制策略研究”。20023月形成“中国癌症控制策略研究报告”(简称“报告”),同年5月该“报告”发表于《中国肿瘤》(2002Vol.11No.5250260),并为多方转载引用。20028月卫生部疾控司在京召开“慢病预防与控制研究结果报告评审会”。“中国癌症控制策略研究”的汇报受到与会专家好评,并认为,“进一步修改可以成为我国肿瘤防治规划的雏形”。9月,卫生部疾控司委托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中国癌症预防与控制规划(2004-2010)》。专家们在讨论、起草的过程中认为,根据我国社会及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癌症防治工作基础,我国的癌症防治应是“大卫生”的一部分,应从公共卫生角度出发与其他疾病的防治紧密结合起来;此外,由于涉及的问题面很广,制定《中国癌症预防与控制规划纲要(2004-2010)》更符合实际。这一建议在征得有关领导认可后,经多次易稿,形成《中国癌症预防与控制规划纲要(2004-2010,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20036月《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在中国癌症信息网(www.chinacancernet.org.cn)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同时通过信函向全国60多位专家征询意见。20038月,根据反馈意见,对《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必要的修改,並召开卫生部有关司负责同志及专家的座谈会再次听取意见,最终形成《中国癌症预防与控制规划纲要(2004-2010)》。

二、关于目标

通常,癌症控制均以癌症总体或某一特殊癌症发病率、死亡率的下降及生存率的延长为目标。我国目前仅有70年代及90年代的癌症死亡资料,无法准确预测采取某些措施后癌症发病率及死亡率的变化。此外癌症防治有其长期性,如能认真实施现有的各种防治措施,癌症的发病及死亡均可减少1/3以上。但这需要几十年的时间。从实际出发,我国癌症防治的近期(2004-2010)目标应以基础性工作为主,为最终使癌症发病率及死亡率下降创造条件。总目标着眼于建立良性运作机制,如完善领导体制、健全防治网络、加强健康教育及重视危险因素的监测与控制等。具体目标则与重点工作相对应,如信息系统建设、预防措施实施、早诊早治、以及制定临床诊治指南等。

三、关于重点癌症

确定重点防治疾病的基本原则为:(1)发病率及死亡率高,危害大;(2)疾病所致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严重;(3)病因及相关危险因素比较明确;(4)具有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防治措施。因此癌症防治的重点应是目前及将来一定时期内危害严重的癌症,同时在防治方面有相应的办法及经验,而且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其次,对于那些危害程度虽处于次要地位,但防治措施比较有效、且易于大规模实施的癌症亦应给予考虑。据此原则确定的肺癌、肝癌、胃癌、食管癌、结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及鼻咽癌合计占癌症死因的80%以上,构成我国癌症的主要负担。其中,肺癌超过癌症总死因的20%,而且发病率及死亡率增长最为迅速,是我国的第一大癌症,也是癌症防治的重中之重。肝癌、胃癌及食管癌分居我国癌症的二至四位,在农村地区危害尤为严重,目前己积累了相当的防治经验。近十年结直肠癌及乳腺癌的死亡率上升趋势十分明显,其防治可借鉴发达国家在筛查及早诊早治方面的经验。此外,宫颈癌因其病因清楚(HPV感染)、筛查及早诊早治有效,具有全面控制的良好前景;鼻咽癌多在我国华南地区发病,早诊早治方面亦有相当的经验,因此亦列入防治重点。

四、关于预防措施

  我国癌症的主要危险因素依次为吸烟、乙肝病毒感染、膳食不合理及职业危害等。从长远讲,控制及消除危险因素是癌症预防与控制最根本的措施。

  

(一)控烟

控烟可减少大约80% 以上的肺癌和30% 的总癌死亡,应是我国癌症预防与控制的主要策略,其有效性已为一些国家及地区的实践所证实。同时控烟还可减少慢性肺病、脑卒中、缺血性心脏病和肺结核等,对减轻我国总的疾病负担举足轻重。我国己经签署了“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应积极制定并实施“国家烟草控制行动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加强烟草控制中的综合性立法建设,如提高烟草制品的税率,禁止各种直接或间接的烟草广告及赞助、促销活动,提高烟草警示程度,扩大禁烟的公共场所,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等;制定完整的传播策略,通过媒体开展强有力的控烟健康教育;开展综合性社区干预活动,控制烟草流行,如创建无烟家庭、无烟学校及无烟单位,开展戒烟竞赛活动,开展社区健康促进项目等。

(二)控制乙肝病毒感染

  我国乙肝病毒的感染率达60%,乙肝病毒的携带率大于10%,是造成慢性肝炎、肝硬化及肝癌的主要原因。最有效的预防措施就是新生儿接种乙肝病毒疫苗,切断母婴传播。国家已经将乙肝病毒疫苗接种纳入儿童计划免疫,并有专项资金保证。应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提高全程接种率。

  (三)营养干预

  从世界范围看,饮食不合理是仅次于吸烟的第二个重要的、可避免的癌症发生原因。人类癌症中约有1/3与膳食不当有关。如超重和肥胖与乳腺癌、结直肠癌等有关,蔬菜和水果摄入不足与结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及食管癌等有关。近二十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居民的膳食结构及生活方式发生了明显的“西方化”趋势,城市和富裕农村中超重和肥胖已成为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同时也是结直肠癌及乳腺癌上升的重要原因。而在贫困地区,一些营养素的缺乏仍然与某些癌症的高发密切相关(如硒的缺乏与食管癌)。此外,饮食因素也是其他慢性疾病(如心脑血管病、糖尿病及慢性呼吸道疾病等)的共同危险因素,营养干预具有综合防病效益。1997年卫生部已经发布“中国居民膳食指南”,应大力宣传,并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如控制体重和适当体力活动;食物多样化,多吃蔬菜和水果;少吃腌制食品和食盐等。应特别注意对少儿及青少年的教育,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四)消除职业危害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职业危害及由此所致癌症呈严重态势。为此,国家于200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并于2002年印发的“职业病目录”中,将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所致肺癌,砷所致肺癌、皮肤癌等明确为职业性恶性肿瘤。卫生部还于2002年发布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对己确认的致癌物质规定了职业接触限值。当前应禁止和控制致癌性物质的生产和使用;尽力将致癌物质代之以非致癌物质或危害较少的物质;加强卫生监督和监测,使生产环境的暴露浓度控制在法定卫生标准以下。

五、关于癌症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

  癌症的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及早期治疗是降低死亡率及提高生存率的主要策略之一,现有的技术方法应用得当,可使癌症死亡率降低约1/3。目前我国就诊患者中,早期病例不足10%,治疗中花费大而收效小,资源浪费严重。为此,应制定我国主要癌症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及早期治疗计划并组织实施。首先,应制定常见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技术指南,以及相应的管理条例,以规范“癌症体检”等医疗活动。其次,癌症的筛查及早诊早治应根据不同癌种及不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地进行。在发展中国家,WHO仅推荐开展宫颈癌的筛查及早诊早治,在发达国家还同时推荐开展乳腺癌的筛查及早诊早治。由此可见,大规模的癌症筛查及早诊早治方案,应经严谨的临床研究证明其有效性,并经卫生经济学评价,证明其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据此,我国可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行宫颈癌的筛查及早诊早治。对其他癌症则应通过建立早诊早治示范基地,继续完善技术方案,探索运行机制。如在某些城镇社区,可以乳腺癌及结直肠癌为主;在农村高发地区,则以肝癌、胃癌、食管癌及鼻咽癌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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