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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妹—呵护自己的健康

2016-04-25

 

随着经济的发展, 外来的“打工妹”人数激增, 使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的女工越来越多。某些职业有害因素可造成女性性腺损伤,其直接结果使配子形成受阻,卵泡不能发育成熟,不排卵,造成不孕或受孕能力下降。如接触氯乙烯单体、接触氯仿等均可使得原发性不孕的危险相对增高。这些职业危害因素不仅可以影响女工自身的健康,还可影响到所怀胎儿的健康。例如,怀孕头3个月内暴露有害因素可引起胎儿发生先天畸形或流产;而在怀孕后6个月,主要可以引起胎儿生长发育缓慢、大脑发育受影响、早产等。但职业性生殖危害因素并不一定影响每一个女工或每次妊娠,这主要与女工接暴露的时间、剂量、途径等因素有关,因此,打工妹们在工作中做好职业卫生防护显得尤为重要。以下是为打工妹在月经期、孕前期、孕期和哺乳期提供的相关职业卫生防护建议。

    月经期:可以照常工作,但不宜参加过重的体力劳动,不宜参加高空、井下、搬运、冷水低温等作业。同时,还要防寒保暖,尽量避免冷的刺激,如洗冷水澡、雨淋、涉水或在冷藏车间工作等,以免引起子宫和盆腔血管极度的收缩,导致痛经、月经减少或突然停止。

    孕前期:已婚待孕的女工至少应在计划受孕前4-6个月进行孕前期保健,积极学习妊娠保健知识,主动进行优生优育咨询,以使自己选择适宜的受孕时机,并能在月经超期时及时进行检查。禁忌从事铅、苯、汞、钢等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Ⅲ、Ⅳ级的作业。夫妻双方如果曾经接触过或目前正从事可造成生殖损害的作业时,应在孕前进行相应的检查后,方可怀孕。患有射线病、慢性职业中毒或近期内曾有过急性中毒史的女工,暂时不宜受孕,须经治疗痊愈后再怀孕。工作中接触某些可能具有性腺毒性作用物质,曾有过两次以上流产史的女工,最好脱离有毒有害作业再怀孕。

孕期:女工应懂得妊娠早期如何防止胚胎的损害。妊娠早期要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避免病毒感染及X线照射,有病用药要遵医嘱。孕期生活要规律,不要延长工作时间,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工不要上夜班。女工怀孕期间,担任原工作有困难或接触有害物质时,应调换轻工作及调离有害作业,同时应该注意工间休息。

哺乳期:不要从事有害作业,以防乳汁含毒,损害婴儿健康。我国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中规定,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与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不包含往返途中的时间)。第十条中又规定,不得延长乳母的劳动时间,即不得令乳母加班加点,从事夜班劳动。女工给孩子哺乳前,应该换掉工作服,洗手、洗乳头等,防止把有害物质带给婴儿。为了保证充足的母乳,乳母还必须注意自身的营养,禁止吸烟和饮酒,同时应避免精神高度紧张,不宜过劳。

 

                     (职业卫生所 妇女劳动卫生与生殖健康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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