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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所召开纪检干部工作专题会议
时间:2024-05-28 字体:

  2024年5月13日上午,传染病所召开纪检干部工作专题会议。在职、专兼职纪检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杜娟同志主持。 

  会上,杜书记围绕新修订《条例》中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表现及其条规依据进行解读,与会人员积极参与讨论。 

  杜书记强调,当前,党纪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肩负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职责,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在党纪学习教育中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作为纪检干部要起到领学促学作用,提高思想站位,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融入日常、做在经常,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执纪能力。她要求,一是原原本本学。各支部要将学习《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党纪学习教育,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从《条例》本身出发,做到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新旧对照学、举一反三学、掰开揉碎学,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二是融会贯通学。要利用学习《条例》的契机,将《条例》学习与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联系贯通。通过一体化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全面了解党的纪律要求,明晰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形成系统性的纪法知识体系。同时,要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最新重要讲话文章,不断更新自身的党规党纪知识体系。三是联系实际学。纪检干部要协助支部书记引导党员干部带着问题学、结合工作学、联系实际学。深刻剖析违纪典型案例,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四是创新方法学。要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条例》学习教育活动,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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