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20

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洪涝灾害与环境卫生

2011-04-11

第二章 环境卫生

第一节   洪涝灾害对居住环境的影响

一、住宅条件恶化(一)住宅功能丧失 洪涝淹没地处低洼的村庄后,受灾居民被迫搬迁到未淹的村庄、庄台和堤埂居住。临时住所主要是庵棚,以人字形庵棚为多见,棚顶多为塑料薄膜、芦席铺盖,山墙两侧多数没有遮挡,极易造成穿堂风。这类住所对风、雨、高温、严寒天气的抵御能力基本丧失殆尽。条件相对较好的联合国援建住房,结构与建筑材料也有所

改善,这种住房外墙地面以上1米左右由砖砌成,上方墙体

由麻秸、草把为骨架,里外两面用黄泥、麻丝泥实,屋顶油毡、芦席铺成。据合肥市卫生防疫站于1992年1月对三河镇新建的这类住宅进行的调查,采光系数为1:l7,室深系数1.9,人均占面积5.7平方米。室内一昼夜中各时段的微小气候测定结果见表16。

测定结果,室内气湿偏高,风速很不稳定,标准差较大,特别是室内温度很低,距离《农村住宅卫生标准》尚远。提示这类住宅建筑物的热工性能极差。对25名居住者的指温测定,平均温度为18.O℃,显示人体热调节机能处于高度紧张状态,此外,临时住所没有供排水设施和专门的厨房以及建筑材料与施工的简陋等使室内空气比较混浊。并起不到防鼠、防蚊蝇的功能。

16 肥西县三河镇简易住宅微小气候测定结果

测定时间 测定 室 温(℃) 气 温(%) 风 速(m/s)

次数 X S X S X S

6:30-10:00 11 3.2 1.228 84.8 6.735 0.07 0.027

14:30-1:20 10 7.4 0.883 69.0 8.832 0.66 0.013

19:20-3:00 14 4.8 2.099 78.6 5.543 0.10 0.017

注:X为场数,S为标准差

(二)住宅人口密度过大临时搭盖的庵棚一般面积很小。仅6-8平方米左右,一家数人居住,除了被什物占有的面积外,人均面积只有1-2平方米。据安徽省卫生防疫站于1991年7月对重灾县阜南的曹集区徐寨等9个庄台854户的调查,人均住宅面积(不包括院落)不足5平方米的17.2%,不足10平方米的占70.3%。每户人口数在5人以上占52.7%。可见在洪涝灾害时农村住宅的人口密度与非灾害时相比是偏大的。

(三)生活服务与福利设施解体洪涝发生后,居民被水围困,交通不便,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一时中断,邮电通讯也受很大影响,正常的医疗条件降低到最低水平,幼托机构与学校不能正常入托与学习,许多个人清洁活动如理发、沐浴也变得困难,等等。因此,洪涝期间的居民生活卫生质量有明显的下降。

(四)产生一定的心理障碍联合国出版的《自然灾害卫生指南》(Guide to sanitation in NaturaI Dis-asters)中描述到:“……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灾难状态,使人们生活的正常方式突然遭到破坏,人们瞬刻陷入无助和痛苦的境地。其结果是迫切需要食物、衣服、临时住所的援助、医学与护理的照顾和生活的必需品,并丧失了良好的环境因素和条件。”上述情况的产生,可导致一部分人心理上的立即反应或延迟反应。表现为精神与行为上的变化,其主要原因诸如家庭环境的解体、衣服、家俱及生活用品的丢失,身栖于被水围困的孤独感和需要协调所产生新的社会关系以及生活节律的重大改变等。

相关文档:

文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