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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2026年博士后招收简章
时间:2026-06-11 字体: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以下简称“中心(院)”]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设“基础医学”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两个博士后流动站。覆盖免疫学、病原生物学、放射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卫生毒理学等专业。

一、招收计划与申请条件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博士后流动站具有良好的科研条件,所属各单位均可接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不限。欢迎广大有志于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优秀博士毕业生前来我中心(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研究工作。2026年招收计划见附件。

博士后招收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的人员可以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者与我中心(院)各培养单位联系人联系。

(二)经合作导师及其所在单位初审拟同意接收者,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填写博士后申请进站有关表格并按要求打印相关表格,同时向二级培养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专家推荐信(专家推荐信须由两位本学科领域博士生导师填写)。

2.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如面试时尚等待颁发,需由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已经通过授予学位的证明)。

3.本人其它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或著作原件。

4.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员提供该地区身份证原件。

5.无人事(劳动)关系的辞职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辞职证明,国家公务员辞去公职须提供《公务员辞去公职批准通知书》。

专业(复员)军人须提供转业(复员)证,或原军队干部部门出具的同意转业(复员)证明,或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的转业(复员)批函。

留学博士回国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申请手续同国内博士,留学人员需另外递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意见》或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位认证,并至少需提供一份国外的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教授、专家)的推荐信。

外籍博士后的招收程序与国内博士后相同,但需提交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学位认证。

(三)培养单位对拟招收的博士后人员材料按中心(院)要求提交中心(院)人才办。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心(院)人才工作办公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邮政编码:102206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58900425

各培养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传染病所:  阚老师    010-58900718

病毒病所:  郭老师    010-58900665

寄生虫病所: 陶老师    021-64370950

艾防中心:  刘老师    010-58900384

营养所:   张老师    010-66237292

环境所:    李老师    010-50930152

职业卫生所: 梁老师    010-83132213

辐射安全所: 杨老师    010-62389623

中心(院)总部:  田老师    010-58900576

附件: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2026年度博士后招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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