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欢迎各位考生报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疾控中心)2026年硕士研究生!
一、单位简介
中国疾控中心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
中国疾控中心现有8个学术型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并招收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中国疾控中心2026年计划拟招收全日制研究生251名(学术型硕士生105名、全日制MPH 146名,含推免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7名,详见中心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现将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事宜作以下说明:
二、招生类别
研究生类型 |
学科代码及名称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学术学位硕士 (全日制) |
1001基础医学 |
100102免疫学 |
100103病原生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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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6放射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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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1004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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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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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03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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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04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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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05卫生毒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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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硕士 (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
1053公共卫生 |
105300公共卫生 |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自2021年后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2篇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出现并列第一作者时,论文仅供并列作者中排名第一者使用),已修完本科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推免生招生工作办法详见中国疾控中心网站。
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推免生招生期间未完成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将用于统考生计划继续招生。
四、报名及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6.现役军人报考我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单位有关报考要求,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单位联系。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所有考生均应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所有考生均须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五、初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安排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2025年12月20日 上午 |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
2025年12月20日 下午 |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
2025年12月21日 上午 |
专业综合(满分为300分) |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专业综合考试科目设置
(1)基础医学专业:
①(616)基础医学综合(300分):包括生理学(约 26%)、生物化学(约 26%)、微生物学(约 17%)、细胞生物学(约 14%)、病理学(约 17%);
②(611)卫生综合(一)(300分):包括流行病学(约 20%)、卫生统计学(约20%)、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约 20%)、环境卫生学(约 20%)、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约 20%)。
(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公共卫生专业:
(353)卫生综合(300分):包括流行病学(约 20%)、卫生统计学(约20%)、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约 20%)、环境卫生学(约 20%)、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约 20%)。
4.有关参考书目说明
我单位不出售往年试题及相关复习材料。专业综合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二)初试成绩查询
初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2月份(以最终公布的时间为准)在我单位网站公布查询方式,不再单独寄发成绩通知单。
六、复试
(一)考生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在教育部正式向社会公布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我单位将在单位网站发布有关复试事宜,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资料报送到我单位,逾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单位将不予安排复试。
(二)复试要求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复试办法等相关规定,预计将于2026年3、4月在我单位网站及相关网站公布。复试工作预计在2026年4月底前完成。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原则上按不低于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七、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调剂基本分数要求,可以申请调剂。我单位将根据上线生源情况进行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26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
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须在我单位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我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招收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与我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
十、有关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收取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学年为8000元。
学制3年。
(二)助学金发放标准
我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学制内硕士研究生设立助学金,目前非定向每生每学年17000元,定向每生每学年10000元。
(三)学业奖学金设置标准
我单位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学制内硕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目前一、二、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分别为10000元、7000元、2000元。奖学金覆盖面及金额以当年奖助政策为准。
(四)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我单位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补助力度,努力为研究生创造“三助”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三助”工作情况发放补助。
十一、转档与就业派遣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单位,自愿办理迁移本人户口手续;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等不转入我单位,按定向协议就业,我单位不接受户口转入。
十二、住宿情况
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
十三、有关说明
1.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单位不承担责任。
2.相关政策及安排如有调整,请随时关注教育部有关网站及中国疾控中心官网http://www.chinacdc.cn。
3.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各招生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编码 |
院系所 |
联系人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方式 |
001 |
中心总部 |
田老师 |
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
102206 |
010-58900576 tianyy@chinacdc.cn |
002 |
传染病所 |
崔老师 |
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
102206 |
010-58900713 cuiyao@icdc.cn |
003 |
病毒病所 |
陈老师 |
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
102206 |
010-58900664 chenjia@ivdc.chinacdc.cn |
004 |
寄生虫病所 |
李老师 |
上海市瑞金二路207号 |
200025 |
021-64667407-107 liry@nipd.chinacdc.cn |
005 |
艾防中心 |
刘老师 |
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
102206 |
010-58900919 kunlun@chinaaids.cn |
006 |
慢病中心 |
尹老师 |
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7号 |
100050 |
010-63028261 yinhongman@ncncd.chinacdc.cn |
007 |
营养所 |
曹老师 |
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7号331室 |
100050 |
010-66237035 caoqy@ninh.chinacdc.cn |
008 |
环境所 |
赵老师 |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7号环境所行政楼310室 |
100021 |
010-50930149 zhaoxin7@nieh.chinacdc.cn |
009 |
职业卫生所 |
顾老师 |
北京市西城区南纬路27号511室 |
100050 |
010-83132901 guyt@niohp.chinacdc.cn |
010 |
辐射安全所 |
王老师 |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新康街2号 |
100088 |
010-62389691 wangziwei@nirp.chinacdc.cn |
011 |
改水中心 |
丁老师 |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13号 |
102200 |
010-80117729 dingxj@ncrwstg.chinacdc.cn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究生院
202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