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心机关的招生复试工作由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在2021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全面做好调剂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为做好2021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制定中心机关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时间、方式及考核内容
根据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的安排确定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考核内容、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方式:为落实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人员跨省流动、聚集,2021年硕士生招生工作拟进行线上复试。
复试考核内容:专业及基础知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综合素质、实践能力。(实践能力的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如实验技能、计算机操作、统计分析、软件应用、文献检索等)
复试比例: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报中心机关的上线生源情况、培养要求和招生计划数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确定复试比例。复试专家小组确定一志愿复试比例为1:2。
二、成绩汇总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总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权重为40%。每个复试小组专家进行打分,复试成绩采取专家打分的算术平均数(保留一位小数)。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调整权重后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三、复试要求
1.复试专家以集中模式为主。
2.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3.要求考生至少采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1部手机和1台电脑或两部手机等均可。对考生网络及复试环境具体要求如下:
网络信号良好,面试过程中视频及音频信号连续、不卡顿;
用于面试设备(拍摄考生正面):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音箱(不得使用耳机),或1部手机;
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1部手机;
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在考试过程中禁用通话功能。
5.复试过程中出现网络故障者,复试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6.如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突发故障,网络远程复试备用系统则使用备用会议平台,拟设置两个会议室,分别用于候场(对所有考生)和面试。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的基本要求
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各自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见拟录取步骤)。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拟录取步骤
1.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的考生,以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2.按招生计划数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
3.在录取考生中双向选择确定导师。
(三)拟录取结果宣布
复试结束后,复试专家小组将复试结果(含本专业计划招生数、参加复试考生人数、考生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远程面试系统当场向所有考生宣布。
如有学生对录取结果提出疑问,应及时给予妥善答复。
学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拟录取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及所在单位同意、报中心审核,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后再入学。该名单也须经全国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检查通过。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招生计划。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项目可参考《关于转发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生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体检医院可为考生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体检结果使用顺丰快递邮寄至中心机关联系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主楼547室, 010-58900576)。
五、调剂工作
完成一志愿复试后将及时对外发布调剂信息,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为4月1日,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单位、同一学习方式、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的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总分不低于299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41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123分。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中心仅接受医学门类专业考生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综合科目与中心初试设置相同者优先,综合科目相同的考试范围与中心初试综合科目相同者优先。
5.中心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等专项计划的考生调剂。
6.符合国家教育部和我中心关于2021年研究生调剂的政策要求。
(二)调剂程序:
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调剂要求,调剂复试的差额比例一般为1:2。调剂程序为:招生部门登录调剂信息系统→发布某专业的生源缺额信息→考生发出调剂申请→招生部门查看考生信息→同意后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回复同意参加复试→组织复试。
六、积极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期间,中心研究生院考生接待电话:010-58900341,电子邮箱:zhaosheng@chinacdc.cn,中心机关咨询电话:010-58900576,电子邮箱:tianyy@chinacdc.cn。中心纪检监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58900224,通讯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邮编:102206;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3月25日